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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校区学生公寓1-4及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27 17:05:27

1.招标条件

肆客足球南海校区学生公寓1-4及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440605-83-03-078667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肆客足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信息大道南18号肆客足球南海校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肆客足球南海校区学生公寓1-4及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学生宿舍1-4号楼,建筑面积13728.5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3134.2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193.17 平方米(架空层)。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基础、主体工程的土建、外立面装饰、给排水、电气、消防(含气体灭火)、通风、室内装修、室外绿化及喷灌、室外道路(有消防通道要求)及配套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设计总工期暂定30天,施工总工期暂定为220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为202111日(具体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之日为准),总工期控制目标为202198日前完成学生宿舍1-4项目工程并通过质量竣工验收(一次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在图审单位提出图纸修改意见5天内完成图纸修改,本项目需在1231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中标人须全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承包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所述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含方案深化)、工程施工及保修期保修服务(含移交)等工程实施所需的总承包。

2、工程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以下专业设计:负责施工图、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验收等各类验收的电子、纸质设计报批、审核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包括但不限于:

1)各主体建筑、附属建筑、附属设施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不含网络、监控)、通风、消防、空调、人防、热水、防雷、电梯(含五方通话)、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暂按一星)、临水临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设计。

2)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报建、协助办理规划、水土保持、绿色建筑验收等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设计咨询工作。

4)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不包括主体部分),中标人应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5)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原有地上、地下管线进行迁移、改道的设计工作。

6)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7)负责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项竣工图,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验收等验收工作中电子、纸质设计工作,包含水土保持、绿色建筑等相关验收设计工作。

8)报建工作:

a、结构专业

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对于基础选型做进一步分析,确定合理经济的基础形式,优化初步设计的结构布置,要求结构布置合理,受力明确,结构荷载取值正确无误,配筋经济合理,结构图纸表达清晰,施工方便,混凝土及钢筋含量安全经济。

b、设备(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专业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完善设备系统图、平面图,计算设备技术指标,设备选型应满足使用要求,并做到经济合理,运行成本低等,满足消防要求,有详细的大样图。负责或协助甲方完成消防、防雷等报建工作。

在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方法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意见对内容进行调整。

9)负责配合招标人的网络、监控等设计单位共同进行相关设计。

3、工程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装修、电气、给排水(含临时供水、永久供水等,不含热水)、强电(含临时供电、永久供电等)、通风、消防、电梯(含五方通话)、幕墙、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室外道路(有消防通道要求)、卫生、环保、安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弱电(不含网络、监控及智能电表)等;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为准。

2)负责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预算及结算均不能超过中标建安费,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范进行套价,做到不漏项、工程量准确,取费合理。并须配合招标人对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中标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绿色建筑、水土保持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6)组织本项目设计、施工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施工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弱电与智能化、家具、直饮水及热水、造价咨询、监理配合工作。

8)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小区内和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建设局、质安监、城管等。

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经审核的概算价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51219926.70 元(其中: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1127100元;建安工程费的招标控制价为:50092826.7元(含暂列金额3435761.8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945050.7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00000元。暂列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固定值不参与下浮))。

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需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价、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以总价包干形式进行设计与施工总承包;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包设计、包报建、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试运行、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结算编制、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培训、包保修等与涉及本项目所有内容全部工作

2.6 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设计深度需达到住建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施工图设计深度的有关规定;设计标识/运行标识认证暂按达到绿色建筑设计一星标准和认证。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承诺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扬尘、城市管理等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且不出现伤亡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为准)。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资质4.2.1.1和施工资质4.2.1.2所要求的企业资质:

4.2.1.1 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1.2 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不得提高资质标准。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中符合招标公告设计资质的和招标公告施工资质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若指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设计资质的和招标公告施工资质的须分别获得诚信编号;对应资质类别分别为: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广东省以外的成员单位),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要求

4.5.1.1 拟派设计负责人1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设计资质成员单位的人员),须具有建筑设计相关专业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4.5.1.2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1.3 需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设计资质成员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4月至20209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设计资质成员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2 对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要求

4.5.2.1 拟派施工负责人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2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2.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2.4 需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4月至20209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4月至2020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符合)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10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试行推广投标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112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112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一楼大堂)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南海区人民政府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肆客足球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

邮编:510000

邮编:510000

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

联系人:丘先生

电话:020-61230169

电话:020-8317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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